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者:lv发布时间:2017-05-14作者:浏览次数:426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017级)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按照会展业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面向全国,培养适应会展经济发展的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会展产业链上经济与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会展策划与项目管理的相关技能,实践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能胜任会展业或相关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会展活动策划与营销、项目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及特色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提出基本要求,应包含以下4个方面:

  1. 知识要求

(1) 基础理论知识水平

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了解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与政策;熟悉公文写作、文秘知识,具有必备的体育知识;熟悉经济应用数学的基本知识;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掌握英语阅读所需知识;掌握普通话基础知识与应用。

(2) 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

了解会展活动基础理论与相关知识;熟悉会展法律知识;掌握市场调查、资料收集整理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公共关系实务的基本理论与技巧。

掌握会展营销、公关策划的基本知识;掌握会展策划文案写作的基本知识;掌握会展场馆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会展礼仪基本知识与技术;掌握平面设计与展示设计基本知识与技术;掌握商务谈判基本知识与技术。

(3) 综合应用知识要求

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知识;掌握会展英语的基础知识;掌握会展策划文案写作理论知识;掌握会展旅游的基本知识。

  1. 能力要求

(1) 社会能力

具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及方法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应用文、公文写作及数学运用的能力;具有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具有计算机应用的能力及信息的获取、分析与处理的能力,达到《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二级)标准。

(2)专业能力

具有会展沟通和谈判能力;具备应用经济法律知识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能力;具备一般的市场经济分析与预测的能力;具备调查、资料收集、整理的能力;具备与公众交往并解决危机的能力。

具备会展策划与管理的能力;具备会展活动软件的应用操作能力;具备从事会展成本核算的能力;具备分析、评估会展活动经济效率的能力;具备会展活动组织、服务的能力;具备会展策划设计的能力;能进行简单的会展广告设计的能力;具备会展营销的能力。

具备会展策划文案写作的能力;具备会展旅游的基本能力;具备应用英语进行会展服务的能力;具备图形编辑和设计制作的能力。

  1. 素质要求

(1)基本素质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解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的基本理论;具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和人文科学素养;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具有一定的音乐、书画等方面的素养。具有服务意识和艰苦创业、团结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体育、卫生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高职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2)职业素质

热爱会展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爱岗敬业、自律、诚信、进取、勇于创新的良好品质;具有职业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与人沟通、共事的能力;具有吃苦耐劳、不屈不挠的韧劲。

  1. 其他要求

应该获取以下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或同等层次证书。

  

三、人才培养模式

本专业按照“循行导教2AB”人才培养模式。这种模式是以“循行导教”为人才培养理念,基于会展行业发展规律,以培养能在会展企业或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会展活动策划与营销、项目管理目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的,按照ABA'B'四个培养环节来实施教学,从而切实提升学生就业能力的一种培养模式。“循岗导教2AB”中的“2AB=AB+A'B';其中,A表示校内学习与实验实训,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专项技能的学习和实验实训;B表示校外基地的专业教学实习;A'表示校内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学习与拓宽;B'表示校外的毕业实习。

四、学制、学分与学位

1.修业年限:标准学制四年;学生可在3-6年内修完本专业规定学分。

2.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方案规定的179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课程平台58学分,学科基础平台26学分,专业教育平台54学分,实践教学模块35学分,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模块6学分。

3.毕业与学位:学生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取得毕业所需学分,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学校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授予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管理学、设计学

六、主干课程

美学概论、创意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会展概论、会展经济学、会展营销、会展策划、会展项目策划与管理、节事活动策划与管理、会展信息管理等。

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矩阵

  

知识模块

知识域

知识层

能力

实现(课程或环节)

A、专业技术知识与知识应用

会展认知与理论基础

认知会展业

了解会展业构成要素,熟悉会展行业概况和会展公司基本情况,

会展概论、会展认知实践、入学教育

认知会展职业

熟悉会展职业特点、掌握会展职业发展规则,形成规范的职业习惯。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会展经济学

熟悉会展法规政策

熟悉会展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处理办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

会展政策与法规

掌握管理理论

掌握企业管理相关理论基础知识

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企业管理

会展项目管理知识

会展会项目管理

掌握展会项目的立项可行性分析、展会策划书的写法、展会的展前、展中、展后管理。

会展策划、会展项目策划与管理、产业经济学、会展文案写作、展示设计

节庆活动项目管理

掌握节庆活动项目的立项可行性分析、节庆活动的特点、项目的运营管理。

节庆活动策划与管理、

会展文案写作

会展经营管理知识

财务管理

具有收银、会计业务及资金管理、阅读营业报表、分析财务状况、展会项目的成本预测及管理等技能。

财务管理

营销与公关管理

具有市场定位分析、经营决策选择、制定和实施营销策略、客户管理等营销策划能力;具有公关活动策划与组织、塑造展会形象和应对危机等工作能力。

会展营销、会展公共关系实务

信息管理

具搜集、管理会展相关信息及运用能力。

会展信息管理

B、职业实践能力

对客服务

服务基本技能

熟悉服务流程与规范,在展会现场能为参展商和观众提供良好服务的能力。

会展服务与管理综合实验

商务礼仪

规范的站、立、行、坐及身体动作展示;具有良好的商务仪式和服务礼仪。

商务礼仪

对客沟通

能分析客人心理,与客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用英语等外语与外宾进行会话交流。

会展商务沟通、会展商务英语、第二外语、消费者行为学

运行管理

业务部门管理

对会展项目具有选题、立项、策划、办展的能力。

会展项目策划与管理、节庆活动策划与管理、展示设计

职能部门管理

具有一定的会展市场分析与营销策划、公关协调、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会展营销、会展公共关系实务、企业管理

其他综合管理

具有会展场馆经营与管理、对会展业进行预测和调研等其他综合管理能力。

会展场馆经营与管理、会展市场调研与预测

C、个人修养与职业素养

个人修养

政治思想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与政策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军事训练等

道德法律

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人文素质

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拥有正确的审美观念、高雅的审美品位,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中国近代史纲要、美学概论、跨文化交流、商务沟通及通识选修课

职业素养

职业形象

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职业礼仪。

商务礼仪、跨文化交流

职业精神

具有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等良好的职业意识和职业精神。

创意学、会展服务与管理综合实验

职业心理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调适能力,符合会展职业心理素质要求。

心理健康教育

职业体魄

具有健康的体魄,身体条件能胜任会展服务与管理工作。

体育、军事训练

  

  

  

八、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课程名称

实验实训实习环节

实验实训实习场所

学分

年级、学期、学时分布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1

2

3

4

5

6

7

8

1

入学教育

实训

多媒体教室

1

16

  

  

  

  

  

  

  

2

军事理论与

训练

实训

操场

2

32

  

  

  

  

  

  

  

3

专业认知实践

实习

校外或校内

1

16

  

  

  

  

  

  

  

4

专业实践与

社会调查

实验

校外

1

  

  

16

  

  

  

  

  

5

会展服务与管理综合实验

实验

校内实训室

2

  

  

  

  

32

  

  

  

6

专业实习

实习

校外实习基地

14

  

  

  

  

  

224

  

  

7

毕业实习

实习

校外实习基地

8

  

  

  

  

  

  

  

128

8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

校内

6

  

  

  

  

  

  

  

96

合计

35

64

  

16

  

32

224

  

224

  

备注:1.各专业应当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归于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规定,必须落实规定项目,必须不少于规定教学周数;

2.体育等专业还应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本专业指导性教学方案的要求;

3.“专业实践与社会调查”由各院系统一安排,利用假期完成。

4.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列举若干门。

  

九、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件3

见附件:会展经济与管理教学进程计划表

十、学期时间分配总表


上学期

14

  

2

2

  

  

  

  

  

18

  

下学期

16

  

2

  

  

  

  

  

  

18

  

上学期

16

  

2

  

  

  

  

  

  

18

1

下学期

16

  

2

  

  

  

  

  

  

18

  

上学期

0

  

  

  

14

  

  

  

4

18

  

下学期

16

  

2

  

  

  

  

  

  

18

  

上学期

16

  

2

  

  

  

  

  

  

18

  

下学期

0

  

  

  

6

8

  

2

2

18

  

合计

94

  

12

2

22

8

  

2

4

144

1

十一、学分、学时分配及比例(总学分179总学时2826

课程模块

学分

占总学分的比例(%

学时

占总学时的比例(%

理论

实践

理论

实践

理论

实践

小计

通识教育平台

43.2

14.8

24.1%

8.3%

676

232

908

32.13%

学科基础平台

22.7

3.3

12.7%

1.8%

352

52

404

14.30%

专业教育平台

38.6

15.4

21.6%

8.6%

614

244

858

30.36%

实践教学模块

0

35

0

19.6%

0

560

560

19.82%

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模块

0

6

0

3.4%

0

96

96

3.40%

小计

104.5

74.5

58.4%

41.7%

1642

1184

2826

100%

选修课学分、比例

4324%

必修课学分、比例

13676%

最低毕业学分:179

十二、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模块(至少修满6学分)

序号

综合素质

培养项目

包含内容

各专业对应的活动

学分

1

思想道德素质

公益活动、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

参加专业实践与社会调查,提交相应成果报告

0.5

2

科技文化素质

学科专业竞赛、科研创新等。

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奖

国家级

4

省级

3

市级

2

校级

1

发表科研论文

学术性会议论文收录、论文集等

1

一般刊物

2

核心刊物

3

权威刊物

4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

国家级

4

省级

3

市级

2

校级

1

3

身心素质

文体竞赛与训练、专业社团等。

参加国家、省、市、校级各项文体类竞赛与训练

1

参加专业社团

1

4

职业素质

资格证书

参加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

英语四级达到425分以上;其他语种按照对应等级

0.5

英语六级达到425分以上;其他语种按照对应等级

1

参加国家统一计算机等级考试

取得等级证书

1

参加全省统一普通话水平测试

取得贰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1

取得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证书

2

5

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性学习、创业实践等。

创新创业项目立项

国家级

4

省级

3

市级

2

校级

1

参与教师科研、教学课题

由指导教师考核,系(部)认定

2

参加创业实践


2

  

说明

  1. 此模块需至少修满6学分,学生所修学分超过6学分的,可以抵扣部分通识选修课学分,冲抵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②计算机专业的同学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不获学分,外语类语专业的学生考级为本专业语种等级。

③各类技能证书所认学分必须由各学院报教务处认定。